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戴武军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和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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