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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昌吉州党委第十四轮巡察全部进驻

日期:2020-12-04
来源: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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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30日,十一届州党委第十四轮巡察20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对州党委办公室、州人大机关等20个部门(单位)的进驻。

经州党委批准,本轮巡察对20个州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日前,20个被巡察单位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州党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州党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在党内监督中具有战略作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居于重要地位。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州党委书记王国和同志在全州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以实际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巡察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法规开展,坚决贯彻“两个维护”,重点突出“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州党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受理时间:20201130日至122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和专门电子信箱。

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主动接受巡察作为一次政治体检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带动全体党员干部以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巡察工作,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做到工防结合,确保万无一失。开展巡察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共同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巡察组要按照州党委的要求,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巡察工作有序进行,圆满完成州党委交予的政治任务。

第一巡察组巡察对象

州党委宣传部、州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15609940014;电子信箱:503354686@qq.com

第二巡察组巡察对象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州工商业联合会党组联系电话:15609940024;电子信箱:313465861@qq.com

第三巡察组巡察对象

州党委办公室(档案馆)、州党委机要保密局联系电话:15609940064;电子信箱:1106437769@ qq.com

第四巡察组巡察对象

州党委政法委机关(法学会)、州团委联系电话:15609940094;电子信箱:3255292495@qq.com

第五巡察组巡察对象

州人大机关、州外事办公室党组联系电话:15609943051;电子信箱8183867@qq.com

巡察组巡察对象

州政协机关、州党史和文献研究室联系电话:15609940084;电子信箱:530811518@qq.com

巡察组巡察对象

州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州党委老干局联系电话:15609940970;电子信箱:1370685278@qq.com

巡察组巡察对象

州党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州科学技术协会党组。联系电话:15609941072;电子信箱:1005437521@qq.com

巡察组巡察对象

昌吉日报社党组、准噶尔公安局党委联系电话:15609942537;电子信箱:1241278773@qq.com

巡察组巡察对象

州审计局党组、州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15609942617;电子信箱:3712439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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