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昌吉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新修订新出台的一系列党内法规,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围绕服务保障党委中心工作,紧紧扭住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建立“明责、履责、督责”三项机制,实现责任主体更加明确、责任内容更加清晰、考核监督更加有力,推动了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落细,提升了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一是建立明责机制,以“四大责任”明晰推动职责任务由虚变实。进一步压紧压实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四大党建主体责任,构建上下联动责任体系。明确机关工委统一领导责任,工委进一步加强对所属机关党组织党的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谋划、部署和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年初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印发工作要点,将督促指导贯穿全年,年终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集中“晾晒”成绩单,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形成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制定《昌吉州机关党建“部门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党(总)支部落实”三级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党组(党委)领导责任、机关党委具体推进责任和党(总)支部直接落实责任,其中部门党组(党委)12条、书记13条和其他成员11条,机关党委15条、书记9条、专职副书记6条和委员8条,党(总)支部16条、书记9条、组织委员7条、宣传委员6条和纪检委员6条,内容涵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实现机关党建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空白。
二是建立履责机制,以“三聚焦三突出”推动责任落实由软变硬。聚焦“干什么”,突出深度融合。准确把握“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定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强化系统思维,细化融合措施,把党建工作触角最大限度延伸到机关工作各全过程,形成党建和业务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聚焦“怎么干”,突出系统推动。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轻量化、安全化”的思维框架,设计研发“昌吉州机关党建智能管理系统”,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设置“三会一课”、发展党员、主题党日等27项重点任务,建立了党建工作规范运行、工作纪实、线上核查、科学考评机制,确保机关党建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形成常态。聚焦“干得好”,突出品牌带动。坚持系统化、集成化推进品牌建设,印发《机关党建服务品牌建设活动》指导意见,重点打造“一支部一品牌”。分层次分步骤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开展品牌展示和互观互学活动,选树培育了20个特色鲜明、示范效应明显的机关党建品牌,实现了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协同发展,用品牌理念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焕发出生机活力。
三是建立督责机制,以“三个管理”推动责任督查由松变紧。实行片组制度,强化分类管理。按照职能相关、业务相连、性质相近原则,将92个直属党组织划分为9个机关党建片组,制定《片组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片组长单位职责任务,每季度开展一次组内“互检、互核、互帮、互学、互促”“五互”活动,压实片组党组织党建责任。实施综合考核,强化目标管理。建立责任落实“捆绑”机制,通过机关党建智能管理系统设置计分公式(党委<总支>综合得分=本级得分×70%+所属支部得分总和÷支部数×30%),既抓实了党委(总支)的主体责任,又体现了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具体要求。建立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和党员干部分片包联制度,采取“五看四谈三指导”方式,科学评估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强化专项管理。机关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建工作部署会,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每年至少向本单位党员干部通报1次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与巡察机构沟通联系机制,对巡察反馈的机关党建问题实行跟踪管理,推进监督问题“双反馈”、整改情况“双报告”、机关党建“双促进”,合力促进机关党建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