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吉州直属机关工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依规治党对党的各项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以创建自治州“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和“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为抓手,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抓好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为机关党建输入了法治动能。
法治理念融入党建重点工作。深化机关“四个走在前列”示范引领行动,将“健全完善科学保障机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照章办事依法行政制度”纳入自治州“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标准,推动机关单位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将法治重点任务纳入“五个好”基层党支部创建工作考核,明确“依法治理好——推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等走深走实;扎实开展“服务总目标普法行”实践活动;监督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五个方面14个正(反)项考核指标,组织93个机关单位、495个党支部按照部门创建、评定考核、通报激励等程序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评定113个“五个好”党支部,51个“五个好”党支部示范点,持续筑牢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
法治思想融入党员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采取书记领学、支部讲学、培训研学等方式,重点抓好《党章》、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明确各级机关单位党委书记至少讲1次法治课,邀请州委党校教授讲授在6期467人党务干部和发展对象培训班上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课,依托9个党建片组全覆盖轮训党员5791余人。组织130余名党员干部赴福建、井冈山、延安等地实地考察机关依法依规治党先进经验,推动每个机关支部、每名共产党员知规懂规。
法治思维融入党建智能管理。依托昌吉州机关党建智能管理系统,认真对标《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修订党建考核指标,取消13项无党内法规依据的考核指标,依据相应党内法规修订完善《昌吉州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试行)》、发展党员、换届选举、“三会一课”等规范流程12个,指导各级机关党组织对照自治区党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办法工作措施》,定期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党内法规中的突出问题,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工作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在线安排、智能提醒、实时监测,实现党内法规制度在基层党支部的精准执行,推动了机关党建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