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团联发(2011) 33 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关于上报2010-2011年度自治区
优秀志愿团队及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团委、志愿者协会,州直各企事业单位团委、志愿者协会,州直各大中专院校(中学)团委、志愿者协会:
现将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关于上报2010-2011年度自治区优秀志愿团队及个人的通知》转发你们,为确保推选出的志愿团队及个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各县市团委、志愿者协会要严格把关,推选出本地优秀志愿团队及个人,并认真指导志愿团队相关负责人及个人撰写材料,做好修改、校核工作。
2、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自治区优秀志愿团队及个人名额分配表(附后)的要求上报。
3、各县市团委、志愿者协会要在11月17日前务必将社会各界志愿团队及个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州少工委信箱(cjzsgw@126.com),电子材料和照片以志愿团队名称或本人姓名命名。
联 系 人: 魏 鹏
联系电话: 2332463 15199656917
附件:
1、自治区优秀志愿团队及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关于上报2010-2011年度自治区优秀志愿团队及个人的通知
共青团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志愿者协会
2011年11月1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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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优秀志愿团队及个人名额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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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单位) |
优秀团队 |
优秀个人 |
县市(单位) |
优秀团队 |
优秀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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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 |
1 |
3 |
州医院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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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 |
4 |
5 |
昌建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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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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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 |
3 |
3 |
邮政局 |
|
1 |
|
阜康市 |
3 |
3 |
联通公司 |
|
1 |
|
昌吉市 |
4 |
5 |
电信公司 |
|
1 |
|
呼图壁县 |
2 |
3 |
众信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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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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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 |
2 |
3 |
园林宾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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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农业园区 |
1 |
1 |
7555工厂 |
|
1 |
|
州直机关团工委 |
2 |
2 |
呼河管理处 |
|
1 |
|
昌吉职院 |
1 |
3 |
天龙矿业 |
|
1 |
|
昌吉卫校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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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州一中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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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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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二中 |
1 |
1 |
|
|
|
|
州回民中学 |
1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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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光华国际学校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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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附中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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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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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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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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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屯河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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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管理处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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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新团办联发〔2011〕9号


关于上报2010-2011年度自治区
优秀志愿团队及个人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团委、志愿者协会,各地、州、市团委、志愿者协会,各直属厅局(企业)团委、志愿者协会,各大中专院校团委、志愿者协会,兵团团委、志愿者协会,新疆军区政治部组织处,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组织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区志愿者事业新发展,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激励更多的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自治区团委、新疆志愿者协会决定在年底表彰一批全区优秀志愿团队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地方自组织。如:乡村校园志愿者团队、小羊军团等社会人士自发组建的志愿团队及个人;
2、行政单位。如:公安、海关、交通、铁路系统等部门内部自发组建的志愿团队及个人;
3、大中专院校。如:新疆大学、喀什师范学院等院校自发组建的志愿团队及个人;
4、企事业单位。如:新疆广电、民航、通讯业、金融业、旅游业、各大媒体报社等自发组建的志愿团队及个人;
5、2010年—2011年全疆各地州大型活动志愿团队及个人。如:在中国新疆环塔汽车摩托车拉力赛、吐鲁番葡萄节、大中专院校校庆等大中型活动中参与策划、组织、赛会服务的志愿团队及个人。
二、推荐办法
1、面向基层,深入调查了解,把在基层服务和在基层就业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
2、先进事迹的推荐要自下而上,充分发挥县市志愿者协会的作用,确保推选出的志愿团队及个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
3、各县市团委、志愿者协会要严格把关,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下,推选出本地优秀志愿团队及个人,并认真指导志愿团队相关负责人及个人撰写材料,做好修改、校核工作。
三、材料要求
1、团队信息。团队信息应包括团队名称、创建时间、服务时间、服务类别、服务岗位、取得成绩等;
2、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服务时间、服务类别、服务岗位、毕业院校及专业,服务期满志愿者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3、事迹材料。团队事迹材料主要以叙述服务事迹为主,字数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应以第三人称撰写,采用通讯体裁,内容详实感人,字数在1000字左右;
4、图像材料。推报材料需附2张志愿团队或个人工作生活近照。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先进事迹征集是对志愿团队及个人在社会服务工作中的一次检阅,各级团委、志愿者协会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志愿者事迹材料进行文字上的校对、修改和语言上的润色。
2、认真负责,注重实效。这次活动是一次树立典型人物、宣传先进事迹的活动,各级团委、志愿者协会要认真对待、保证质量、做好志愿团队及个人事迹材料的筛选和推报工作,使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3、各县(市)团委,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社会自组织等志愿团队及个人,将推报材料交于地州团委,由地州团委负责统一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4、各地州团委分别上报不得少于20份社会各界优秀志愿团队和优秀志愿个人材料。
请各级地州团委于2011年11月20日前务必将社会各界志愿团队及个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团委志愿者协会秘书处信箱(lsqsjwp@163.com),电子材料和照片以志愿团队名称或本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 姜文鹏
联系方式: 0991-2817084 13689926954
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者协会
办 公 室 秘 书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通知 优秀 志愿者
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4日
(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