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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意见》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和帮扶关爱工作 筑牢疫情防线 兜住民生底线

日期:2020-03-03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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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琳晁瑾报道)新疆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和帮扶关爱工作的意见》,兜牢兜实特殊时期困难群众基本民生底线。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夏建新介绍,疫情防控期间,民政系统充分发挥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认真摸清底数,简化工作程序,首次出台了临时低保政策,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和帮扶关爱工作,当好困难群众的“守护人”。

疫情防控期间,民政厅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指导各地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网上办理,简化程序,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街道),救助金当月审批当月发放。

对正在申请社会救助的困难家庭中有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实行先救助、后审批,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相关手续;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的,各地要依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受理、审核、审定,及时纳入补贴范围,其他手续待疫情结束后补齐。

疫情发生后,新疆畅通临时救助通道,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首次建立临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对前期没有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的无收入来源、无生活来源的城镇居民家庭简化审批程序,按照每人每月450元标准发放。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应急性、过渡性作用,新疆采取发放现金和实物相结合的方式对困难群众进行救助。截至目前,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共计6100多万元。

自治区还就做好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困难居家老人的照料服务、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关爱服务,以及关爱保护受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巡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作出部署,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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