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州党委召开第十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授权州、县(市)党委34个巡察组,同时对99个州县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
会议宣读了州党委对巡察组组长授权及任务分工决定,授权5个州党委巡察组对6个州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4个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1个专项巡察组对5个州直部门(单位)党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授权28个县(市)提级交叉巡察组,对7个县(市)84个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本轮巡察将围绕“三个聚焦”巡察监督重点,认真践行巡察工作“五个深化理解把握”政治监督内涵,创新实践巡审联动、上下联动等方法路径,试行州、县(市)党委“双授权”、巡察组和审计组同步进入、巡察指导员全程指导等做法,着力破解县(市)巡察存在的力量不够、能力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突出监督重点,大胆创新实践,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制度成果;坚持“严”的主基调,结合实际对照监督重点细化清单,精准有效开展巡察;全州巡察机构要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巡察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州领导孟汉江、吴勇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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