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代表团审议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两院工作报告
扭住总目标依法履职 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1月25日,出席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昌吉州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完全赞同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大家认为,研究制定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站位高、着眼长远,顺应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的向往,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必将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个报告政治站位高、重点实、思路清,总结成绩客观全面,工作安排科学合理,顺应民意,催人奋进。
郑磊、舍亚辉、木沙江·斯的克等代表们认为,2022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总目标,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部署,踔厉奋发、履职尽责,奋力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精度、监督工作强度、代表工作温度、自身建设力度,依法履行人大各项职权,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法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用好“人民满意”这把标尺,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推动新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作出新贡献。
代表们围绕推动区域融合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发展民营经济、抓好“三农”工作、保障改善民生等,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本文来源:昌吉日报http://www.cjxww.cn/content/cjxw/29326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