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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报考昌吉州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21-12-03
来源:昌吉州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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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要求,报考各类各级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现就我州体能测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对象

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测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126日上午1130分

地点昌吉市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消防大队(昌吉市屯河北路园艺场二队)

三、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有关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原件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通行码”,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评地点,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测评全程录像

咨询电话:0994-2205701、5303109

附:2021年昌吉州公务员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评入闱人员名单.docx


昌吉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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